徐州市树人中学扶困助学活动方案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对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扶困助学的工作意见》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对困难学生的扶贫助学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工作,实现受助学生零失学的助学目标,在学校营造贫有所助、优有所奖的良好氛围。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扶困助学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班遵照执行。
一、扶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都书记
副组长:陈校长 赵校长 倪书记
组员:王其忠 宗培红 王竞竞 张楼 宋方方 万正亚 各班班主任
二、资助原则
贫困生认定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受助学生认定条件
1、如下类学生不在受助之列
(1)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
(2)在班级频繁违纪的学生
2、城镇低保户困难家庭子女必须受助。
3、因受灾、重大疾病、孤残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业的家庭子女。
四、资助对象确认程序
1、班主任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本班级学生家庭贫困原因和贫困状况,建立贫困学生档案。
2、申请救助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及各方面表现情况。
3、班主任把关,初步确定资助对象。
4、班级组织学生对贫困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并填报推荐受助学生名单。
5、学校扶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救助学生的有关情况,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6、学校发放救助金并建立班级贫困生档案。
五、操作要求
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