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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徐州市首届“天籁之音----童星选拔赛”的通知

2012年03月14日 00:00:00 访问量:17967
关于举办徐州市首届“天籁之音----童星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树人中学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1447    更新时间:2012/3/14

 

各县(市)、区文明办、团委、教育(文体)局:

  

  为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 “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精神、努力为徐州创建文化大市做积极贡献,同时推动我市少年儿童歌唱艺术文化活动的开展,培养他们的声乐美感体验,展示我市少年儿童良好的歌唱才华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徐州市文明办、共青团徐州市委、徐州市教育局将联合举办徐州市首届“天籁之音----童星选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歌唱理想 赞美生活

二、比赛时间

20123月——201210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徐州市文明办、共青团徐州市委、徐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徐州市青少年宫     

(三)主办单位共同组建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宣传组、比赛组、评审组。

1、宣传组联系人:沈老师,电话:139****7777

2、比赛组联系人:祁老师,电话:152****7599

3、评审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59****1186

四、参赛人员及参赛方式

全市各县(市)、区15岁以下(含15岁)热爱声乐艺术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赛。比赛可以选手个人参赛或艺术培训机构等单位团体参赛的方式参赛。徐州市青少年宫为全市唯一主赛场,参赛集体及个人需到徐州市青少年宫报名参赛。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发挥优势,广泛宣传。

徐州市首届“天籁之声”歌星选拔赛是我市近年来影响最广、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少年儿童歌唱艺术单项展示及教育活动,是提高我市广大少年儿童歌唱表演水平、拓展素质教育、丰富校外文化艺术生活的重要举措。各级文明办、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文体)局、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动员广大少年儿童积极参与活动。

(二)因地制宜,形成特色,有所创新。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群众活动组织和艺术培训机构要根据少年儿童的年龄特征和个性特点,结合本次活动要求,创造性的开展活动,编排丰富多样的表演形式,使徐州市首届“天籁之音——歌星选拔赛”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局面。

六、比赛项目及分组

(一)比赛项目

声乐类独唱、二重唱、合唱(60人以上)

(二)比赛分组

1、幼儿组:35岁(学龄前)

2、少年A组:68 岁(一年级—二年级)

3、少年B组:911岁(三年级—六年级)

4、少年C组:1215岁(初一年级—初三年级)

(三)演唱曲目

比赛不设规定曲目,凡内容健康、积极的儿歌、民谣、民歌、外国歌曲、校园歌曲、流行歌曲均可选用。初赛、决赛各演唱一首,曲目可重复。

(四)演唱要求

演唱要求咬字清楚,旋律准确,表演生动,仪态大方。初赛演唱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决赛演唱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评委按规定时间内的演唱水平评分。歌曲伴奏(光盘)、比赛服装、舞台道具由选手自备。

七、比赛时间安排

徐州市首届“天籁之音--歌星选拔赛”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报名阶段(20123月—5月)

大赛组委会下发通知,通过各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号召广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群众艺术团体、艺术培训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大赛的筹备及报名工作。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群众艺术团体、艺术培训机构等集体报名单位可直接报名,也可进行初步选拔后报名。

(二)初赛阶段(20126月)

初赛地点在徐州市青少年宫。初赛时间暂定为20126263。初赛后,凡进入决赛的选手可参加组委会组织的赛前辅导班,具体辅导时间决赛报名时通知。

(三)决赛阶段(20127月)

决赛地点在徐州市青少年宫。具体决赛时间,初赛时通知。

(四)表彰和颁奖演出阶段(20127月)

组委会根据决赛评审结果,邀请获奖选手参加颁奖演出,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录播。组委会将推荐优胜选手参加全国青少年艺术风采大赛。

(五)巡演阶段(20128月—10月)

获奖选手将参加童星艺术团团员各项活动,包括校园巡演(每年不低于两场),中日(日本)艺术交流,国际国内的重大少儿声乐赛事。

以上时间如有改动,请以大赛组委会通知为准。

八、奖项设置

1、初赛进入决赛人数比例为50%,决赛设“天籁之声”奖4名(各年龄组第一名),一等奖12名(各年龄组各三名),二等奖20名(各年龄组各五名),三等奖40名(各年龄组各十名)。

2、获奖选手将入选为徐州市童星艺术团团员,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

3、决赛获一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将获“徐州市首届‘天籁之声’歌星选拔赛优秀艺术辅导教师”证书。

4、选送优秀选手进入决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将获“优秀组织奖”证书。

5、发挥组织优势,获奖好效果的单位将获“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6、对本次大赛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获“特殊贡献奖”证书。

九、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单位及个人报名时请携带报名选手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寸免冠彩照三张。

2、报名时间:201241开始报名,61截止。

3、报名地点:徐州市青少年宫

4、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天籁之声”歌星选拔赛报名表》(见附件1),要求字迹工整,联系人电话、信息均要填写详细、清楚,留组委会备案。如因个人填写失误而至无法联系本人者,责任自负。本通知所附报名表,可复印使用。

 

附件1:“徐州市首届“天籁之声”歌星选拔赛报名表

 

共青团徐州市委        徐州市委宣传部       徐州市教育局

2012314

 

姓名

 

 

 

 

 

 

出生年

 

 

 

所在学校及

 

班级

 

 

 

参赛项目

 

(选中请打

 

“√”)

 

独唱(   二重唱  

 

合唱(  

 

参赛组别(选中请打“√”)

 

 

幼 儿 组( 35岁)(    

少年A组( 6 8岁)    

 

         少年B组(911岁)(    

         少年C组(1215岁)    

 

声乐方面

 

 

获过何种奖励

 

 

 

家长

 

姓名

 

 

联系

 

电话

手机:

固定电话:

指导

老师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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