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树人文明先锋”的通知
为创建文明校园,培养广大学生爱校、护校的主人翁意识,发挥树人先锋的模范带头作用,我校德育处、团总支、少先队、《萌芽报》小记者团联合发出本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活动时间】2017年二月、三月
【活动范围】全体学生
【评选主题】文明先锋
【评选原则】
1、“文明先锋”要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爱校、爱班的主人翁意识。
2、能够严格遵守“四不”原则: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扔纸屑、不出口成脏。
3、能够认真履行“八礼四仪”的重要要求并将其内化为个人的优秀品质。
【评选流程】
1、 各班于通知发布起进行宣传和发动,在班内设立监督人员,随时监查并纠正不文明行为。
2、 学校设立文明监督岗,由监督人员巡查各楼层并做好记录,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
3、 4月初,各班通过民主投票和班主任老师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推选出1名“文明先锋”。届时,学校给予表彰。
树人初级中学德育处、团总支
2017年2月